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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十堰粮油集团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
作者: | 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25-12-04
因工作需要,湖北十堰粮油集团公司拟使用劳务派遣制岗位工作人员6名,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,前身是十堰市粮油储运总公司,为十堰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,下属6家子企业。
公司主要承担粮食保供、稳价、恤农职责,确保各级政策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、质量合格、管理规范;同时开展米、面、油等成品粮经营和稻谷、小麦、高粱、大豆、玉米原粮贸易等市场经营业务。
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粮油保管工作先进单位、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、全国弘扬“四无”粮仓精神先进单位、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、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示范仓储企业、中国百佳粮油企业等荣誉称号。
二、岗位需求设置及条件要求:
(一)岗位需求设置
生产经营管理岗位和市场营销岗位。
(二)条件要求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。
2.年龄45周岁以下,大专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需具备2年以上生产销售管理经验。有独立企业法人代表经历或大宗贸易经验且业绩突出者,可放宽条件,有农副产品销售经验者优先。
3.现役军人,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。
三、报名办法
1.报名方式:符合招聘条件者,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指定邮箱(250630141@qq.com)。报名材料如下:
(1)应聘登记表扫描件(详见附件1);
(2)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;
(3)毕业证、学位证扫描件;
(4)学信网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扫描件;
(5)无犯罪记录证明、个人征信报告;
(6)个人承诺书扫描件(详见附件2)
2.报名时间:长期有效,岗位人员招满为止。
3.联 系 人:刘女士;电话:13636158927
四、用工方式和人员管理
通过面试考核等环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,实行劳务派遣制,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到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工作。聘用人员须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,并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五、相关工作要求
1.招聘遵循“公开报名、公平竞争、择优聘用”原则,应聘人员与本企业干部职工有亲属关系者,执行回避制度。
2.报名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在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
3.拟聘用人员确定后,企业根据实际用工需求,本着先急后缓原则,分时段安排上岗。
六、本次招聘由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。
湖北十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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